两种基金认购公式不同的投资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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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5-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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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网: 某些在发售公告中列了如下的认购份数计算公式:
、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单位面值
按上述计算方式,投资0万元认购,在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若认购费率为.%,则其得到的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0000元×.%=00元
净认购金额=00000元-00元=98800元
认购份数=98800元÷.00元/份份额=988 00份份额
笔者认为,这种计算方式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投资者支付了认购00000份单位的认购费00元,但只购得了98800份单位。而98800份单位只需要支付85.60元认购费,现在多支付了4.40元,若认购量大,则多支出的认购费就越多,对持有人的损害是明显的,而该总的不当得利金额是巨大的。
有些(如鹏华动力增长)在发售时采用的计算公式就比较公允。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单位面值
按照这一公式,则投资者花00000元认购,在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若认购费率为.%,则其得到的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00000÷(+.%)=9884.元
认购份数=9884.元÷.00元/份份额=9884.份份额
按这种方法,投资者多得到了理应得到的4.份单位。
基金申购份数的计算方式也是如此,希望有关方面能予以重视。
(中国基金网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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