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基金网:
对于有客户反映当初风险提示不够,甚至个别推销人员不负责任承诺最低收益问题,程先生认为,结构性理财产品不同于普通存款,投资此类产品要承担 风险,还应看清产品的收益计算方式。银行工作人员素质有差别,出现误导客户的情况可能存在,但银行不可能是故意给投资者“挖坑”,不可能以牺牲投资者利益 来换取自己的收益,因为这事关银行声誉和回头客。如果银行故意拿一款高风险、零收益产品“忽悠”投资者,那纯粹是拿自己的信用玩火。
记者还了解到,在去年不少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收益为零的并非深圳某银行推出的“××理财0702号”理财产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甚至出现本金也受到损失的情况,而根据合同和计算公式,这种情况都属于正常。
银监局: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注意风险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到深圳市银监局有关负责人,他向记者透露了银行理财产品有关问题,以及市民购买理财产品的注意事项。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结构性理财产品多数挂钩海外资本市场,目前各家银行衍生结构金融技术服务大多从国外引进,自身定价系统等方面均在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中,理财产品投资测算、销售运行环境均设置不够。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以下风险:宣传不实、向不具备金融知识的客户推荐产品、营销人员风险提示不充分、推介书太过抽象、缺乏客户 投诉受理机制、合同文本不全等。除消费者风险认知能力与金融知识有所欠缺外,其他投诉都是银行没有向客户全面披露风险,导致客户理解不全面,从而产生纠 纷。
今后,银监局将会进一步要求各家银行完善理财产品宣传、推介、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将产品风险解释贯彻到每个关键环节中,同时完善销售人员的资质分类机制,防止不当销售。
这位负责人最后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需到银行网点详细了解产品,不要盲目签订合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要抱着一夜致富的心态,其理财产品本身定位相对较稳定的特点,在投资者整体资产组合中起到平衡作用,预期收益率需正确看待。
(中国基金网站收集整理)
上一页 1 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