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公告: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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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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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网: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网上开户与交易
1、适用对象
兴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持卡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有人及中国银联CD卡持卡人(只限上海地区)。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https://trade.ubssdic.com/etrading/)上的《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2)从未开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兴业银行卡或中国银联CD卡(上海地区)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4、注意事项
(1)以上各卡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2)目前中国银联CD卡开户范围为上海地区,其它卡为全国地区。
(3)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52504520
六、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八、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LTD(中国基金网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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