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公告: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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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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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网:
4、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一致;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间内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中国公民护照等)。
机构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可以在基金认购期结束后,到该行基金销售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认购/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的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其他代销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平安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间内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中国基金网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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