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稳健(151001)基金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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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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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基金网:
2、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10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 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100亿元,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元-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
若拆分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需采用比例确认,则上述确认比例计算公式中的暂停申购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指拆分后份额净值,即1.0000元。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3、自拆分公告日(2008年2月20日)起,若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申购业务,则有权在期间的任一个工作日发布暂停申购公告且自即日起暂停申购业务。
4、若暂停申购,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起始日当天在公司网站(www. galaxyasset.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若暂停申购日前一工作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确认比例 将于暂停申购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发生暂停申购的情形,待基金运作平稳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择机公告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四、基金合同的修改
为保持拆分会计处理方法和基金合同的一致性,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将基金合同“七、基金的基本情况”中“(五、)基金份额面值”条款的“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修改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五、销售网点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0日(中国基金网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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