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十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 定,经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7年12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为1.0074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2,381,587.41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2月25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基金代码:070009)。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68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12月28日周五)
2、红利发放日:2008年1月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12月28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1月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1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12月2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2008年1月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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